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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、宝物

        他孤零零的,和网吧周围经常来讨食的浪猫狗是同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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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他记得雨落在自己上,好冷好冷,冷得刺骨、生寒,快把他的脊梁压碎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,程斯毕业工作了,程渝也上了高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要不要考虑换个好点的电脑?”黎锦骁问,“这样也不用天天去网吧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程斯当即追了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程斯越愤怒,越意识到:

        他千挑万选地买了个漂亮的银手环,又找到附近的银行,给程渝的学生卡,汇了八百块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程渝踏入那个小超市前,程斯把她抓了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程斯会有一点点羡慕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只能去找一些一个人能干的事情。比如去网吧,但网吧也不能常待,人们会在交谈中透――

        她是他的唯一。

        所有的钱币,不过是个数字。她不是能用数字衡量的宝物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不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回去主写着他名字的籍地址,那个被称为家人的人,她好像并不需要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妈要我回家吃饭了!

        掌心一下充血红了,程渝睁大眼睛,她说,“程斯你不可理喻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才不可理喻!”他气得发抖,“程渝你怎么可以说这种话?”

        她十几年呆的地方实在是太狭隘了。狭隘得她都不知,还能有别的选择,不用受到旁人的掣肘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想起自己在A市的所有努力。是为了她不再活成被人凝视的商品。她有选择的权利,他会兜住一切,无论需要什么样的代价。

        去网吧也不全是打游戏,自己的电脑置很一般,不一定能跑得起项目,只能花更多时间去网吧里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蠢货。”他第一次对她说了重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那会正是长的时候,比他更需要好好花钱吃饭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第一时间把她抓回来,而是一直跟着,来到了一家……超市前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黎锦骁受不了,他换了新电脑,把原来旧的那台,给了程斯,要了他三千块――当时他们有些门路,代写作业,赚到这个数字,不过是时间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高中是她最难的时刻,别的小孩叛逆期在十三四岁,她拖到十六岁,倔强地和他说,不要读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工作了再说。”程斯说,“现在这样就很好了,网吧比起电脑,也花不了多少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家啊,多幸福的词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还停留在他离开前的规矩,女人是货物,能换彩礼,实打实的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努力是有用的,他进了一个不错的小团,导师包括组里的所有人都愿意带着他一起项目,程斯终于赚到了第一桶金。

        程斯气极,顺了个戒尺,让她伸出手心,狠狠打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超市是小镇特有的牌子,老板很有钱,还有个智障的儿子,和程渝差不多大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她在学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自己却很久很久都没有胃口,饿了就随便吃一点,泡面、冷掉的馒、快过期的面包,什么都好。

        程斯不忍心看程渝永永远远地被锁在这个小镇,她应该在更自由更宽阔的天地撒欢,哪怕,她不愿意跑。

赶,也有人愿意留在这里,等他回家。

        很长一段时间程斯是没有“家”的。程渝在读书,法定节假日他都不经常回去看她,因为她要学习,见面太浪费时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猫猫狗狗会碰到好心人,程斯经常会给它们买火

        好困啊回家睡觉了,年纪大了熬不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瞬间,他全发冷……是有人跟她说了,她能用自己的未来换取他更好的未来,程渝是愿意换的,同样的条件,程斯也是愿意换的――在无知的前提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瞪着他,气鼓鼓地哭了,转走入雨幕,好像他真是全世界最不尊重她的想法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什么都不懂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趁年轻生几个小孩,恢复快,以后看不出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是他唯一不舍得……她吃苦、落泪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结婚能收十五万彩礼,比学校给的多。哥哥能出个首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要回家了,不然我老婆发现我偷偷出来上网就惨了!

        她浅显地……只看到那十万块钱,超越这个金额的,都是巨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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